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加强认证体系建设 促进全面质量管理
国务院发文提出,构建统一管理、共同实施、权威公信、通用互认的质量认证体系,三到五年内形成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质量品牌
日前,国务院印发《关于加强质量认证体系建设 促进全面质量管理的意见》(以下简称《意见》)。《意见》提出,运用国际先进质量管理标准和方法,构建统一管理、共同实施、权威公信、通用互认的质量认证体系,推动经济发展进入质量时代。通过3年~5年努力,使我国质量认证制度趋于完备,法律法规体系、标准体系、组织体系、监管体系、公共服务体系和国际合作互认体系基本完善,各类企业尤其是中小微企业的质量管理能力明显增强,主要产品、工程、服务尤其是消费品、食品农产品的质量水平明显提升,形成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质量品牌。
国家认监委副主任刘卫军表示,《意见》的出台,将为我国全面加强质量认证体系建设,促进中国制造向中国创造转变、中国速度向中国质量转变、制造大国向制造强国转变,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,提供重要的制度保障和政策支持。
强制性认证“保底线”
自愿性认证“拉高线”
刘卫军介绍说,按照《意见》提出的坚持统一管理、顶层设计,市场主导、政府引导,深化改革、创新发展,激励约束、多元共治的基本原则,我国质量认证体系建设将着力转变政府质量治理方式,鼓励各级政府部门建立推行质量管理体系,运用先进质量管理方法,提高行政效能和政府公信力。
同时,深化质量认证制度改革创新。完善强制性认证制度,发挥强制性认证“保底线”作用,按照必要性和最小化原则,对涉及安全、健康、环保等方面的产品依法实施强制性认证;创新自愿性认证制度,发挥自愿性认证“拉高线”作用,大力推行高端品质认证,推进内外销产品“同线同标同质”工程,运用认证手段推进区域品牌建设。
此外,促进行业机构改革发展,加快推进检验检测认证机构整合,推动检验检测认证机构转企改制,与政府部门彻底脱钩,并健全市场化运行机制,完善政策保障。清理涉及认证、检验检测的行政许可和行业评价制度,清理、整合、规范现有认证事项,取消不合理收费。简化规范认证机构审批、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程序。完善认证机构审批程序,整合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许可项目,精简整合技术评审事项,实行申请、审批、发证全流程网上办理。
另外,加强认证活动事中事后监管。完善认证监管体系,推进部门联动监管,强化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作用。建立健全质量认证全过程追溯机制,健全政府、行业、社会等多层面的认证采信机制。加强对检验检测认证机构和获证企业、产品的联动监管,严厉打击非法从事检验检测认证活动和伪造、冒用、买卖认证证书或者认证标志等行为。
创新管理工具拓展覆盖面
培育发展认证服务业
质量认证是质量管理的“体检证”、市场经济的“信用证”、国际贸易的“通行证”。《意见》明确,要大力推广质量管理先进标准和方法,广泛开展质量管理体系升级行动。
刘卫军说,今后质量认证体系建设将首先创新质量管理工具,推动质量管理通用要求与行业特殊要求相结合,开发适应新业态需求的新型质量管理工具。
其次,推广应用质量管理先进标准方法,鼓励企业运用质量认证方式加强质量管理,发挥国有企业特别是中央企业的“主力军”作用。
再次,打造质量管理体系认证“升级版”。运用新版ISO9001等国际先进标准方法提升认证要求iso9001体系认证机构,开展行业特色认证、分级认证、管理体系整合、质量诊断增值服务,推动质量管理向全供应链、全产业链、产品全生命周期延伸,带动企业质量管理全面升级。
最后,拓展质量认证覆盖面。健全激励引导机制,支持各部门、各地区建设质量认证示范区(点),引导各类企业组织尤其是中西部企业、服务企业、中小微企业获得认证。
统计显示,我国目前已发放各类认证证书170多万张,获证企业近60万家,为提高产品和服务质量、打造质量品牌、便利贸易、保护消费者发挥了积极作用。但是,我国认证服务还存在着供给不足等问题。
刘卫军表示,今后我国将按照《意见》要求,培育发展检验检测认证服务业。营造行业发展良好环境,制定促进检验检测认证服务业发展的产业政策,鼓励组建产学研用一体化的检验检测认证联盟。提升行业综合服务能力,重点提升对食品、农林产品、生物医药、信息安全、智能制造、新能源、碳交易等领域支撑服务能力,形成以检验检测认证为“连接器”的产业聚合新模式。构建服务军民融合产业发展的通用检验检测认证体系,打造军转民、民参军的能力验证“直通车”。
与此同时,深化质量认证国际合作互认,构建认证认可国际合作机制,提升我国认证认可国际影响力。
(中国改革报、改革网记者 任丽梅)